国税总局打击利用出口退税政策向国家骗税

发布时间:2008年9月20日 文章出处:北京瑞明威 浏览次数:975次

近日,为规范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办法(试行)),对出口货物退(免)税的认定管理、申报及受理、审核和审批、日常管理以及违章处理作了详细规定。 
 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张志泳研究员向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表示,以前对出口退(免)税的管理分布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的几个管理规定内,而近些年,出口贸易发展很快,很多方面的规定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现在的需要。 
   “由于以前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规定,总是在既成事实后在个案上作个别调整。”张志泳进一步解释说,比如一个出口项目,在原来的很多规定中都找不到适用条款,采取的办法就是立刻作出规定,这显然反映了这方面管理不太完善。